今年以来,辽宁省财政部门紧紧围绕扶持个体工商户的重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强化精准施策,通过精准落地减税降费政策、倾斜支持个体工商户参与政府采购等举措,对相关群体给予“真金白银”的支持,壮大全省个体工商户发展空间,促其持续健康发展。
今年,国家出台政策,从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辽宁省积极落地落实相关政策,今年1月至8月,全省为个体工商户减税1亿元,惠及纳税人78652户。
据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面对个体工商户,在切实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辽宁省还特别注重加强重点领域的收费监督。今年,相关部门实行了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动态调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并在省财政厅凯发在线官网公布,增强政策透明性,让个体工商户明白“收费全在清单里,清单以外无收费”。在强化非税收入项目库约束方面,依托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辽宁省严格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库入库收费项目审核,从源头上防范涉企违规收费行为。为持续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全面开展全省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专项整治重点地区复查工作,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地区违规组织收入问题,督促其即行即改。
由于规模小等特点,个体工商户在参与政府采购等活动时存在一定的弱势因素,但其也有响应速度较快、个性化服务能力较强等优势。为此,辽宁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的举措,鼓励采购人在与个体工商户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预付款时,预付款比例由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提高到40%。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推行电子预付款保函业务,缓解供应商资金周转压力。同时,执行好2022年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中延续性政策,继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如对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个体工商户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等,并对面向个体工商户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据介绍,今年前10个月,辽宁省已免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个体工商户投标(响应)保证金970.4万元。